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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自考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21           ★★★

各主考学校、有关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校:

我省自2008年开展组织专科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工作以来,各校积极响应、积极参与,考试规模发展很快。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解决当前助学专业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保证我省助学专业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今年全省助学专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省自考助学专业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由主考学校牵头,高职高专(含中职中专,下同)学校参与,建立自考助学专业教育的机构和队伍。

各主考学校要组建所主考专业的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79人组成,其中,专科学校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专家委员会紧密跟踪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的发展态势,适时制订专业的整体发展规划,为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提供决策咨询。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围绕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修订助学专业教学计划。

2、分析研究助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制定助学专业的课程建设和改革方案。

3、组建助学专业课程教研组(以下简称课研组),并指导其工作。

4、制订和修改助学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5、对助学专业的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和评价。

6、主考学校自考机构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在助学专业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课研组。课研组是主考学校助学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研究基层组织,课研组应不少于5人,其中要适当吸收高职高专学校的教师参加。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助学专业健康发展作为工作宗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根据参加自考助学专业学生的基础和自考助学专业的定位,科学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2、编写教材、学习资料、练习册或作业,制作教学录像和多媒体课件,建立自考助学专业学习载体体系。

3、科学合理地安排主考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教师关于统考课程、助学课程、实践课程、毕业考核环节等在授课内容、上课时间方面的分工,认真地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探索命题标准、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的方向和方法。

5、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6、学校和院系相关机构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

助学专业教学工作是主考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共同的任务,其中,主考学校起主导作用,研究制定教学内容和标准,为高职高专院校提供教学资源,为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习的考生提供的最基本的学习条件,是主考学校职责所在;高职高专学校参与教学内容和标准的制定,配合主考学校实施教学活动,主要职责为组织教学。

某个助学专业确定后,主考学校应主动约请高职高专学校参与,建立助学专业教育的机构和队伍,书面制定助学专业各门课程具体的教学计划(可体现在双方学校的合作协议中),在此基础上,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地组织开展以面授形式为主、其它形式为辅的教学工作。

三、加强教学载体建设,利用网络助学满足助学专业教学需要。

由于教学点多、异地教学和师资力量不足、学生实习等原因,主考学校在不能足学时完成面授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利用网络进行助学,制作视频教学课件、设置单元测试、练习和作业,是解决当前助学专业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的一条比较有效的可行的途径,主要是解决高职高专学校的教学问题,为此,要求如下:

1、课程范围、内容及制作标准

课程范围:助学专业中的助学课程和统考课程。

每门课程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视频教学、单元测试、练习和作业。此外,还有教学(考试)大纲、复习资料等。

视频教学是主考学校按章节制作图文并茂、有动画、有声音可供考生网上学习的视频教学课件。4学分及以下课程的视频教学课件不少于30学时,5学分及以上课程的视频教学课件不少于40学时。每一节视频教学后要设置与这节内容相关的一个单项选择题,考生有两次答题机会,若答对了则记录这节课的学习时间,答错了则不记录。视频学习时长总分为40分。

单元测试:每门课程按单元设置若干组测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题量不少于该门课程试卷中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题量的5倍。单元测试总分为40分。

练习:每门课程设置若干组练习,题型为简答题、名词解释、填空、改错题、判断题等。题量不少于该门课程试卷中涉及类型题题量的5倍。练习总分为20分。

作业: 每门课程设置若干道作业题,题型为计算题、论述题、解析题、案例分析题等综合能力测试题。题量不少于该门课程试卷中涉及类型题题量的5倍。考生必须完成随机抽中的一道题。考生通过上课或上网学习、进行网上测试、做练习,累计得分达70及以上分,方可做作业。

以上教学资源由课研组制作完成,经专业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2、学习成绩的使用

学习过程成绩有两种用途:一是作为学业综合评价成绩。作业完成并合格者可取得该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30)。考生该门课的最终成绩: 学业综合评价成绩(30)十笔试成绩*70%。助学课程由主考学校进行成绩合并,统考课程由省招生办进行成绩合并。二是作为省招生办承认主考学校组织助学课程考试成绩的依据。凡未取得学习过程合格成绩者,省招生办不承认该门助学课程成绩。

四、高职高专学校要积极配合主考学校,加强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高职高专学校要做好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高职高专学校要按照助学专业教与学的标准和要求,按照与主考学校在教学上的分工,充分利用主考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安排足够学时的教学工作,要督促考生学习,并严格考勤记录,杜绝不组织教学的现象发生。高()职高专学校根据课程教学和考试计划,选聘优秀教师担任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在每次上课前进行考勤,并将到课考生信息录入网站教学管理系统。一种教学方式是组织考生集体观看网上课件,任课教师负责答疑解惑,凡是到课考生可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另一种教学方式是任课教师进行面授教学,凡是到课考生也可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考生因故缺课或没听懂的可进行网上自学,完成相应内容的学习,取得该节课的学习时长分数。

高职高专学校要与主考学校密切协商配合,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主考学校教师的面授教学。主考学校教师的面授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要求主考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要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教学安排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网络教学平台会自动记录教师上课时间、时数,学生班长可网上填写教师实际讲课情况,各级自考助学专业工作管理者可依据网络教学平台对教学安排、教师上课记录、教师实际讲课情况三项比对的汇总统计,监控教学情况,这个汇总统计也为助学专业工作的考评或评估提供客观依据。省招生办组织一支助学专业教育督察队伍,不定时地抽查教学工作,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该校评优表先资格,年度考评为不合格;两次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学校,省招生办将责令其退出我省自考助学专业工作。

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双方学校组织的教学或网上自学,有足够时数的学习时间,并完成单元测试、练习和作业。否则,不能取得省招生办承认的助学课程考试成绩。

五、相关工作时间安排与要求

20123l日前,各主考学校完成大部分课程的网络教学制作工作,至少要完成明年上半年安排考试的统考课程和助学课程的网络教学制作工作。明年上半年,各主考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要按新的教学模式进行试点。20129l日前,各主考学校完成其主考专业的所有统考课程和助学课程的网络教学制作工作,2012年下半年所有学校按新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

教学工作是我省自考助学专业的核心工作,各主考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要各尽其责,严格按照教学标准进行教学活动,严格按照学习标准组织考生学习,要克服困难,积极行动起来,按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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