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取消考生类别的通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5 21:11:25  文章录入:lihaitao  责任编辑:lihaitao
 
 
20120116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取消考生类别的通知

各省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上半年起取消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划分的考生类别,原本科专业设置的加考课程取消。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层次专业,不再考加考课程。
  已下发的2012年上半年考试日程安排表里的加考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要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