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自学考试专业教育实习考核的基本方案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5 21:19:45  文章录入:lihaitao  责任编辑:hkjzk
 
在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专业中,教育管理、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6个专科专业涉及了教育实习的课程。为了搞好这次教育实习的考核,我们特作以下安排。
一、所有需要进行教育实习的考生应与主考专业所在的学院联系,领取《河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各主考学院应对此项工作进行适当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的考核工作做出周密的安排,根据自己主考专业的特点,制订出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联络实习学校,建立实习基地。
二、参加教育实习考核的考生须上交的材料:
    1、两个课时的教案;
    2、一份实习报告(不少于1500字);
    3、填写并上交《实习成绩评定表》;
三、费用
    按学校规定交纳教育实习指导、评审费用
四、上报材料时间:
    所有考生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10日,9月1日—10日两个时间段内将所有材料上报到主考学院。各学院在一周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成绩评定。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4月5日和10月5日前上报学校自考办。学校组织人员对实习材料及成绩进行审核。然后整理、输机上报。所有的材料、成绩上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